我说那我不管,你耽误我们时间,我们的时间就是钱,时间就是效益,我们也需要向股东负责,向公司负责,不能因这件事情影响我们的进度。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知道有些说得重,但生意场上,这没有办法,如果拖着悬而不决,不快刀斩乱麻,我敢保证,这事儿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解决不了,施工就会有影响,这也是因果循环的事儿。
豪哥听说我的话后,有些生气,但也没有办法,他头也没回,气冲冲地搁下一句话,就走了。他说,随你们的便吧,反正这事儿,我们是不同意的!——你不同意,也没有办法,把儿还放在我们公司拴着的,我也不担心。我让财务,拿了120万元,给了这个叫小货的司机的妻子以及她的家人,并且让他们让在东莞将小货的身子火化后,再行回老家办场葬礼。
有了钱,这家属自然就同意了,很快也就答应了签下合约,也就是这件事到此结束的合约,双方摁了字,也就算这事儿告一段落。我本来以为这样的处理结果,股东们会在后果顶我。如果没有这样做,没有这么强势,那么,那就不是少赚一点钱的问题,要是换成人工拆迁的话,那就是赚不到钱还得亏钱的问题想不到这事儿,并不特别讨巧,因为这个豪哥的公司,引进来时就是东莞红沙利达的亿哥的,等于这阿豪豪哥,也就是我们股东亿哥的兄弟,我这样子做,好像就是不给亿哥一个面子。
所以,这事儿我在我们东莞鹏远的项目给豪哥他们进行清渣的工程进结算时,就将他们30万元给扣了,为这事儿,亿哥还找到我,说蒋总,咱们好像不能这样搞吧,你这样子?人家不是白白地给多们拉了很多的渣,这不摆明了亏人家的钱。我说,可是,那个车确实是就是他们公司给安排过来的,而且我们还有承包合同,我们也算是扫合同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