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张霞的陪同下,冯超辰时隔多年,再一次踏进了久违的六中校园。
还没走进校园,只是远远走近,就看见茫茫多的人流,一个个莫名心急的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围在分班名册前面议论纷纷。张霞看着这股人流,也莫名的心急起来,赶紧拉着快步走进学校。
才刚进校门,冯超辰一眼就从这茫茫的人海当中认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谁来着……嗯,对了,是朱兴平!一个比冯超辰要瘦弱上一些的少年,宽额头,长瘦脸,棕黄色的皮肤,因为营养失衡头发略微有些偏焦黄,还长着一对很显眼的招风耳。朱兴平是燕城市附近的乡镇小学挂片区升上来的,这当口儿身上穿的都还是乡下的那种老旧土布衣服,也许是因为刚到城里的原因,举手投足间有些畏缩,整个人看起来给人一种土不拉几的感觉。
冯超辰从他身后不远处望去,正好能清楚的看到他正在好奇的四下里探头探脑左右看来看去,活生生一个刚进城里的土老帽形象,当然,事实上倒也确实是这样,远没有冯超辰记忆里头来的飞扬潇洒。在记忆中,这个朱兴平是和自己一个班级的,后来还成了算马虎的朋友,不过没有太过深交。这是个颇有心机的少年,许是出身的原因,做事很圆滑,四处逢源,危机时刻倒打一耙是他的特性,属于那种泛泛之交即可,不可深交,更不能战场上将后背交给他的人。不过那时候大家都还是中学生,离社会还远,因此虽然并不齿朱兴平的为人处世,偶有摩擦,但记忆中,两人相处的勉强还能算是愉快。
此刻见到朱兴平的瞬间,冯超辰的脸上就不由自主的流露出缅怀的笑意,忽然有一种冲动,真想冲上前去大喊一声,嘿,你小子鬼鬼祟祟的又在看什么呢,一肚子坏水的,又在算计谁了?
目光一转,看到站在朱兴平身旁的一个矮个小胖子,郑宏,和朱兴平是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级升上六中的,两个人是很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玩耍。脸上总是一副憨憨的笑容,是一个很阿q式的人物,中学三年时光里,总是热衷于缠在那些校园混混身旁,偷些家里的零钱孝敬供养,然后在其他同学面前牛气冲天的横行霸道,却时常因为惹动他的那些大哥们生气发怒而被打的遍体鳞伤,经常放学后身上是红一块紫一块回家的,却出人意料的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第二天又继续缠上那些大哥。很完美的印证了那句老话,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让人在啼笑皆非之余也不免摇头叹息,想必多年后,再回想起这段荒唐可笑的时光,他自己也会感到无比的羞愧。
还有另一侧的一个高个子壮实男生,和周围其他嘻嘻哈哈大声说话大声欢笑的学生不同,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哪怕现在是站在上千的人群当中,这种鹤立鸡群的气质,冯超辰也能一眼就认的出来。长方脸,平头短发,